一、借钱不还需要担保人还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六百八十七条及第六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若双方在保证合同中已明确设定了保证人需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则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债务人追索债务,亦可向保证人主张在其所承诺的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换言之,若债务人未能如约偿付借款,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除非在保证合同中有其他特殊约定或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对保证人的责任进行限制。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有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且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仍无法实现债务清偿之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出现法律条文中所列举的特定情形。
然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则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若在借贷关系中发生债务人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且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借钱不还需要什么证据才可以胜诉
在进行借贷纠纷诉讼过程中,所需列举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诉讼双方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若诉讼对象为个人,则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
而若是企业或者其它团体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主体登记资料作为证明。
其次,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据、欠条以及还款承诺书等书面文件。
最后,如果已经偿还了借款,那么就需要出示相关的收款收据或者每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以作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需要怎么起诉
针对借款方在借款到期后迟迟不肯归还贷款的问题,当我们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时,以下是一般的诉讼程序步骤:首先,我们需要精心撰写一份起诉书,其中需详细列明原告及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687、688条,债务人逾期未还,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若约定连带责任,则可直接要求保证人还款。若无保证合同或未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可能无需还款。